社会保障

在瑞士生活和工作的人们,享有细密的社会保障网络,保护他们应对一系列风险。如果没有这一社保网络,人们自己无法承担这类风险造成的经济后果。这些保险提供年金、收入补偿和家庭补贴等福利,并支付疾病和意外事故的费用。

护理人员为高龄妇女提供上门服务。
瑞士的社会保障提供从出生至老年的保护和支持。 ©联邦外交部国家形象委员会。

瑞士的社会保险体系分为五大领域:养老、遗属和残疾保险(年金);疾病和意外事故保险;兵役、民兵役和产假收入损失补偿;失业保险;向抚养子女的家庭提供的补贴。

年金制度由三大支柱组成。“第一支柱”是养老和遗属保险(AHV)及残疾保险(IV),按工资计费,由雇员和雇主分别支付同等数额的保险费。这种保险是强制性的国营保险。“第二支柱”是职业养老保险,年收入在22,050瑞士法郎以上的雇员都必须参加。“第三支柱”是个人的养老储蓄或保险,属于自愿性质。向第三支柱支付的金额是免税的,在退休之前一般不得动用。女性和男性的退休年龄都是65岁。

疾病和意外事故险由私营的保险公司承保。所有定居在瑞士的人都必须参加疾病和意外事故保险,被保险人可自行选择医疗保险公司投保。每月须缴纳的医疗保险费视医疗保险公司、保险模式和免赔额而有所不同(成年人可从每年最低300瑞士法郎、最高2,500瑞士法郎的免赔额中选择自己需要的一种)。医疗费用超过免赔额的部分,投保人还需要承担其中的10%(即“自付额”)。每个日历年的自付额上限为700瑞士法郎。除了强制性的基本保险外,保险公司还提供多种多样的附加保险。

“收入损失补偿”(EO)用于补偿服兵役、民兵役和民防役的收入损失。此外,它还在婴儿出生后14周内向母亲提供其工资的80%作为补偿(产假补偿),并在婴儿出生后2周内向休陪产假的父亲提供工资补偿。

失业保险向失业者支付其失业前最后工资水平的70%或80%作为失业救济金。根据投保人的年龄、需要被其抚养或赡养的人、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期限,投保人可领取90天至520天的失业救济金。不过,前提是该人在失业前的两年内必须缴纳过至少12个月的失业保险费。

每个州对子女补贴的规定都不一样,最低为每月200瑞士法郎,直至子女年满16岁为止。如果家庭中有16岁至25岁之间的子女,那么至少每月可获得250瑞士法郎的教育补贴。